有些人在婚姻遇到困境时,会选择躺平、不温不火的搭伙过日子;有些人会选择自我改变提升,重建婚姻关系。不管是哪一种,只要自己过得幸福,这段婚姻都值得守护。北京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。
军嫂是那么的让人向往身份,但军嫂遇到离婚时是那么的让人头痛
对方实施家暴,不同意离婚,但最让人难办的是他军人的身份 ,好在正义并未缺席,在我方充足的证据以及对方的“神助攻”下,终于判决离婚,当事人成功的摆脱了魔爪,喜极而泣!
这简单的三个字,代表了当事人的千言万语
【好好爱自己,从学会与自我和解开始】内心平和的人,能更好地欣赏人生沿途的景色。不在冲动时做决定,不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纠缠,不将他人评价当作人生标尺……人生海海,只有找到与自我相处的方式,才能与世界温柔相处。自我和解的9个方法↓从现在起,做一道独特的风景,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。
家庭意味着责任,家庭尽管是独立的社会单位,但这个独立是相对的,他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上有父母,下有子女,外有亲戚朋友,对父母要有赡养的义务,对子女要有养育的责任,对亲戚朋友要有互助的精神。
关于孩子的学费,房租费分担在离婚协议中是可以明确约定的,对方后续反悔不愿意支付,法院也是会支持的。
离婚协议中需要把财产都列明,如果未列明,还会被对方分割。
离婚纠纷不仅涉及法律条款,同时也关乎人间情理!元甲律师对婚姻案件处理不仅有态度,也有温度!助力委托人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合理抚养费、孩子教育基金以及各项财产合理分割。
🚩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?
录音遗嘱,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。现如今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,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,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。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,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。
《民法典》第1137条规定,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由此可见,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,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。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,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,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,该份录音遗嘱无效。
“法理容情,情系万家”,这是阿姨自己提的感谢词❤,阿姨多次双手合十表示感谢,我们都很动容🙏🌹~民间借贷案件,债务人未出庭应诉,债权人证明借贷事实难度增加✊🏻,经过我们庭前沟通制定方案、搜集多项证据相互印证、梳理案件脉络陈述事实、庭后提交代理意见表明观点,本案获得圆满成功👍🏻!真心祝福善良的人们都能事事顺意❤🙏
🚩离婚后发现自己养育16年的儿子并非亲生,该怎么办?
配偶悄悄怀了别人的孩子,抚养多年后才惊觉真相,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他人非婚生子,我教给你三个维权方法:
第一,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。
第二,要求女方返还自己支出的抚养费。
第三,要求女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,起诉的时候,你也可以提供孩子生活支出的发票等证据,
法院会酌情的确定赔偿的数额,但是要切记不要因为遭受了欺骗就殴打女方,或者将愤怒发泄到孩子的身上,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,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🚩夫妻共同财产: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,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?
老李和小王是夫妻。老李是演员,常年在外拍戏,小王是全职太太,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。二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也有了离婚的打算。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,因为年纪大了,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,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,两人一合计,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,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。
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,小王提出,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,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,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
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,你认为,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?
小王是全职太太,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的规定,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。
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,虽然也是婚后所得,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“房子只归老李所有”,所以,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,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。
可能有同学会想,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,是不是在规避法律,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?当然不是。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,这是他的自由,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恰恰是这样规定,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。
双方和解离婚,由法院出具调解书,将孩子抚养权、抚养费、四处房产、两辆车、股票基金等财产与债务分割清晰,减少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新年新开始,祝以后的旅程更加美好!
父亲去世,尸骨未寒,儿女竟然起诉母亲要求分割遗产!儿女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没有尽到任何的赡养照顾的义务,父亲去世也未到场,生其做法令人寒心。最终法院判定母亲尽了主要照顾义务,对此应当予以多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