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开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庭,为数不多的能让我记住脸的对方[捂脸]
都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,但孩子并不是婚姻的枷锁,更不是不离婚的筹码,婚姻更需要彼此相处的融洽,彼此的关心和爱护~
🚩夫妻共同财产: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,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?
老李和小王是夫妻。老李是演员,常年在外拍戏,小王是全职太太,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。二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也有了离婚的打算。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,因为年纪大了,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,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,两人一合计,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,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。
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,小王提出,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,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,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
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,你认为,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?
小王是全职太太,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的规定,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。
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,虽然也是婚后所得,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“房子只归老李所有”,所以,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,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。
可能有同学会想,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,是不是在规避法律,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?当然不是。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,这是他的自由,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恰恰是这样规定,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。
🚩元甲第3329面锦旗🚩
【协议离婚对方不执行该协议、委托元甲重新分割财产】
🎖2019年双方签署离婚协议,约定了双方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。对于离婚协议,对方反悔,不执行该协议。
🎖元甲婚姻家事部,为委托人梳理财产内容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!由法院出具调解书。
🎖为了表示感谢,特送来锦旗一面以表感谢
关于探望权的判决,是以最大限度维护孩子利益为原则。法官判决:一月可探视3次;寒假,暑假各10天的探望时间,更有利于弥补离婚对孩子的影响,维护孩子身心健康!
不幸福的婚姻是一种煎熬,但是一直不解决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,这样的慢性毒药会杀死你对生活的希望,会对孩子造成伤害,更会让自己身心俱疲且患上严重的疾病,这位美女被不幸福的婚姻折磨了10多年,双耳需要带助听器,找我们咨询后才拿出勇气去面对,首先帮助他们谈和好,此刻她体会到了空气的自由,有向往美好生活的底气。
夫妻双方仅有一套住房,离婚时从照顾妇女儿童原则,房屋一定判给女方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本案中,通过代理调解,我们不仅帮助男方保住唯一住房,并为其争取到分期向女方支付房屋折价款,而非一次性支付,降低其支付压力。
网络中的玩笑话“防火防盗防闺蜜”,竟然成为了现实!婚内期间,丈夫和闺蜜暧昧还有资金往来,妻子是选择离婚还是选择原谅?丈夫为闺蜜支出的钱能要回来吗?这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帮助当事人策划最大权益的解决方案!